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主要风险点及对策

来源于:火狐电竞app下载 日期:2024-04-08 17:23:26 浏览:15次

  无论何种单位,固定资产都是其运营与发展的有力保障。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的效果,必然的联系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之所以要对固定资产来管理和风险防范,其目的是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在该前提目标下,再对固定资产进行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来提升资产利用率。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有助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上的水准的提升。然而当前,纵观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现状,显而易见,在该类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和漏洞,极度影响和制约着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与发展,亟待改进。

  第一、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大多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固定资产进行采购时,往往记录与核算资产成本,但是常忽视资产登记,尤其是缺少固定资产卡片账。此外,对上级主管单位拨付的固定资产或者接受捐赠所得的固定资产,存在不及时入账的情况。这样一些问题易引起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因此导致期末盘点时出现固定资产盘盈的情况。

  第二、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不规范。有些单位早年建造办公楼等时,在在建工程中进行会计核算,工程完工结束后,没有对该部分在建工程进行固定资产的转入。多年后,不仅依然可查到相关的在建工程记录,而且资产盘点时出现固定资产盘盈现象,造成账实不符。

  第三、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报废或调出的处理不规范,导致很多已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项目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核销。资产盘点清查时,出现资产盘亏、盘盈的现象。近年来,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盘亏,很可能是由于按国家规划拆迁拆除后没有及时核销所导致。而财务专员没有及时入账,可能是由于有关人员并未将政府行为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沟通不及时,财务管控意识也过于薄弱,没有对固定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加以重视。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上级归属并不统一,既有归属于财政部门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也有归属于国资部门管理的单位。不仅如此,当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相对混乱,管理职责并不明确,部门之间也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部门与岗位权责不清。再者,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及有关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知度不足,重视程度不高,间接导致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不健全。很多单位对资产使用与处置缺乏严格的审查,也没有针对资产移交等予以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方面的审计也相对薄弱。

  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存在一定的人的因素和随意性。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囿于单位性质和传统的管理模式,对资产产权关系不清、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对资产处理的态度不够正确,在实际管理中,将固定资产视为单位自身的“私有”财产,忽略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国有属性。在处置资产时,处置行为相对随意,具体如何处置常凭自己意愿。不仅如此,在资产处置中还对其进行“自行定价”,无评估、无审批、无鉴定。这一行为不仅难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还容易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存在潜在的产权纠纷和隐患,加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风险。

  当前我国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都缺乏对固定资产的有力监管。实际上,资产的处置有盘盈和盘亏两种情况。相较而言,固定资产的盘亏普遍受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视,而对盘盈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并不严格。甚至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对固定资产的登记不及时、不严格,导致其在面对固定资产盘盈时,选择将其设为“账外资产”。此外,很多盘盈的固定资产实际上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盘盈资产,而是由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约束所导致。

  囿于体制影响和自身属性等因素,行政事业单位旧有管理模式的不良影响难以短期内消除,导致该类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诸多不足,比如:当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尚不健全,不仅资产核销等处理不及时,而且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三无”情况,即无评估、无审批、无鉴定。此外,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理过程中人为意识较重,监督管理力度也不高。这样一些问题使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比较大的风险隐患。风险的形成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首先,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比较大风险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位管理者及有关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知度有限,重视程度不足。固定资产资金占用额较大,与盈利无关,甚至并不用于单位的实际经营,只需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再加之行政事业单位的固有性质和传统的内部管理模式的影响,共同导致单位管理者等有关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主动性和严肃性。

  其次,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导致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实际上,财务管理与固定资产管理一脉相承。然而在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中,财务管理与固定资产管理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甚至存在一定的脱节。比如,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中,都会存在资产调用、借用的现象,使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实际处于相分离的状态。

  最后,监督管理机制不配套也是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一个显著因素。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原有的监督管理机制已越来越难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做到有效监管。就固定资产管理而言,更是难以对资产选购、使用、处理等做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控。此外,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也并未被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的任期考核之内,管理者离任,不会涉及固定资产移交审计。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若要从根本上杜绝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风险隐患,首先应从制度入手,建立完整相关制度,使固定资产无论是采购、使用,还是处置等,都有据可循。

  首先建立完整物资管理机制。针对固定资产实物,财务方面要建立总账及明细分类账,从财务角度严肃物资管理。无论是资产的采购、入库,还是使用、报废处置等,均应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卡片账要及时来更新和登记,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个人。其次,建立完整资产增减变化机制。无论是固定资产盘亏、盘盈,还是报废、处置,都应设计严格的审核、审批、处置制度,实物的增减变动要时刻与账面相匹配、相一致。再者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单位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清查。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反馈,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笔者认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整合、物尽其用。随着改革推进,很多固定资产需要被重新调配和整合。有些资产的调配与整合是在单位内部,有些则是在系统内部。所以,固定资产在调配与整合中在大多数情况下要跨部门,甚至跨系统。有些固定资产,比如电脑、汽车等,针对这类通用资产,系统内的各单位应同意调配和整合,合理配置,以发挥资产的最优使用效率。总之,要积极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最终物尽其用。

  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还应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其加入管理者的离任审计之中。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调任或离职,都应对其在任期间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做清查盘点和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严防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将资产管理情况与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相连。此外,要积极发挥单位内外部的审计监督检查作用。通过有力的监督手段实现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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