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销售提成探讨

来源于:火狐电竞app下载 日期:2023-12-07 23:04:08 浏览:21次

  提成制度是用人单位对其员工的一种管理办法,其目的是占有市场和扩大销路,鼓励员工推销更多产品,员工推销更多产品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使自己从中获利,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真实的生活中的企业往往平时对员工许以高额的奖金、提成,而在员工离职时因如何结算提成奖金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最终因协商不成而申请劳动仲裁以至最终通过法院来判决。现本文特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问题怎么样处理进行总结性探讨:

  司法实践中并不一定所有涉及提成的纠纷都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正常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此种情况下双方的业务提成纠纷属于一种民事纠纷,只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二、销售企业对企业的业务员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的方法而发生的销售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一般来讲,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所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法规的第六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即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计件工资中包含了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也就是劳动争议纠纷中所涉及的销售提成。故提成款即提成工资,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按照特殊的比例从营业收入、出售的收益或利润中提取的。

  三、提成协议或者销售提成管理方案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销售提成计算的依据。

  现实生活中企业一般制定提成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提成协议来作为计算销售提在的依据。提成协议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签订有关提成款的协议,从性质上说,提成协议应该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提成制度是指企业制定的有关提成款的内部规章制度,从性质上说,提成制度应该纳入劳动合同的范畴。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的方法和工资水平。因此,用人单位制定提成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提成协议符合《劳动法》有关工资分配的方法的规定。

  实践中注意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销售提成制度发生变动情况下提成的处理问题。销售提成制度暂行方案后,公司如认为需要调整,应及时作出调整,在未对该制度调整之前,其公司员工的销售提成仍应按照该制度执行。尽管企业的规章制度不是法律,但一样能参照适用法律的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即公司新的销售提成制度只能针对发布之后,而不能溯及既往。还在于有些公司管理不规范,在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提经常会拿出好几个不同版本的销售提成制度。第二个问题是成制度作为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理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虽不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其一旦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即具有约束力,劳动者和企业均应当遵照执行。该制度其实就是对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应成为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内部制度的内容发生抵触时,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当二者的内容相一致或内部制度的内容超出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但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该内部制度则应成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了,企业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当作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实践中对于员工离职时销售提成的发放有争议。一方面,目前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及法院对于奖金、业务提成部分的处理根据按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即一般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予以发放,假如没有合同约定或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即使之前企业有发放惯例,劳动者提出支付请求而企业予以否认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也是不支持劳动者的主张的。即对于离职时如果有约定的,只能等销售货款到账或者达到提成条件时才能予以结算提成。

  另一方面,有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却认为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全部的提成工资。因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却规定了,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作者觉得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全部的提成工资。从维护公平正义以及保护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创造了效益,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出售的收益的回款是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企业以回款未到账为由而拖欠甚至克扣销售提成,变相地转嫁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大部分有关奖金、提成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其奖金、提成的计算要以整个企业、部门的利润数额、业务回款、个人考核等情况为基础数据。奖励、提成形式多样化,导致当事人举证困难,引发其他法律问题。劳动仲裁、诉讼中的劳动者一方很难提交此类证据。

  劳动者直接诉求企业支付销售提成,企业拒绝的,应拿出证据证明员工不应该获得提成,对于提成款的主张存在一个举证责任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对未发生减少的事实进行举证。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货款是否回笼的相关证据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即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劳动者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劳动者该主张成立。

  邢珂铭律师执业心得:从千丝万缕的联系中找出问题的关键,不发则已,一击必中。 从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出案情的脉络,提纲挈领,力挽狂澜。

  关注微信“邢珂铭律师”(微信号xls),阅读更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标注明确来源“邢珂铭律师网”)

  公司顾问专家,民商事资深律师。专业研究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现为中国顶级规模、专业服务能力最强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律师从业近十载,数百成功案件经验,服务数十家企业团体。诉讼主办: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房产纠纷。电话:

  公司顾问专家,民商事资深律师。专业研究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现为中国顶级规模、专业服务能力最强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邢律师从业近十载,数百成功案件经验,服务数十家企业团体。诉讼主办: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房产纠纷。电话:

版权所有©2015 火狐电竞app下载 沪ICP备13035928号-3